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汪涛、黄建雄
副 组 长:王欣、舒蕾
成 员:孙明海、张葳、彭立、宋志来
学生代表:马迎春
秘 书:杨琴、闵丹、谭蔚
二、工作原则:
1.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其他原则: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对象为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21级及以后学生按照最新《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转专业工作只在每年秋季开展。
投档单位为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投档单位为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只能在地方专项计划专业内互转。
定向、高水平运动员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特殊限定的国际合作项目)的不能转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只能在艺术类相关专业互转;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由转出、转入及国际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只能在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类型中互转。
拟转入专业(类)有特殊要求,而申请转入学生不能达到要求的不予办理。
已有转专业、转学经历的不予办理。
3.编级原则:学生转入新学科专业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学科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学分总数的50%者,应编入低一年级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且所修课程应能满足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三、申请对象
本次转专业工作面向对象为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21级及以后学生按照最新《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转专业工作只在每年秋季开展。
四、转入计划
专业 |
2020级(一般类型) |
2020级(特殊类型) |
设计类 |
15 |
5 |
五、具体安排
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和笔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计划公布。6月17日前学院将各专业转入计划和选拔内容和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将相关内容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学生申请。6月20日至6月22日,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及转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4C-307)进行报名。
3.学院审核。6月22日至6月23日,由转入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本方案转入资格及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4.学院考核。
(1)由学院通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试。
(2)专业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共2个小时。
考试时间:6月24日(第18周周五)上午09:00-11:00(考核工作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参加);
考试地点:4-001。
试卷由学院提供,请考生携带专业工具。
5.结果公布。最终录取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于6月28日至7月2日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学院于7月5日将公示无异议后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学籍办将名单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教字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6.学籍变更。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学生在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七、投诉与受理
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4C-307,联系电话027-59750517)反映。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参照《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执行。
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