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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24级公共艺术专业方向分流通知
来源:教学办 日期: 2026-06-11 10:57:38 浏览:

根据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公共艺术专业建设规划及教学资源配置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改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专业兴趣,保障专业方向教学质量,现将公共艺术系专业方向分流方案通知如下

本方案适用于公共艺术专业学生由基础培养阶段进入专业方向培养阶段的分流工作。学生完成规定基础课程学习后,自第三学年起按照分流结果进入相应专业方向学习。

一、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拟定、指导开展专业方向分流工作负责全程监督、检查专业方向分流的各项工作。

长:王敏

副组长:宋志来

员:潘茜璠、徐易胡艺、谭蔚

二、专业方向分流遴选原则

1.遵从志愿与成绩择优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大一和大二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2.教育资源利用最优化原则。充分考虑专业师资、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状况,合理确定专业学生规模,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3.公平、公正与公开相结合原则。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工作的透明度。

三、专业方向分流规划

1.班级类型

分为公共艺术公共艺术方向、工艺美术方向1个专业2个方向。

2.分流对象与专业方向计划

专业方向分流对象为2024公共艺术专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计划分流总人数45人(不含目前休学学生),各专业方向计划分流人数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方向)

班级(个)

每班计划

(人)

合计(人)

艺术设计学院

公共艺术

公共艺术方向

1

23

23

工艺美术方向

1

22

22

合计

2

/

45

注: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与发展情况以及学生报名情况调整并确定各专业人数。

3.学生填报专业方向的形式

学生须填写《公共艺术专业方向分流志愿填报表》2026年6月15日下午3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专业方向分流志愿表(纸质版本人亲笔签名)统一交至教学办公室(4C-102

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方向志愿

学生应根据个人兴趣、专业基础、学习能力、发展规划和专业方向特点,慎重填报志愿。

填报规则如下:

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应在“公共艺术方向”和“工艺美术方向”中选择;

2.如学生只填报第一志愿,则视为第二志愿服从统筹调剂;

3. 如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则视为服从统筹调剂;

4.志愿表须由学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5.志愿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四、分流依据与排名办法

1. 分流依据

本次公共艺术专业方向分流依据为学生大一和大二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

2. 绩点GPA统计范围

绩点以学校教务系统提供的数据为准。专业分流小组根据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点进行排名不及格课程按补考前成绩计算学分绩点

3. 排名办法

按照学生绩点由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绩点相同的情况,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排名:

1. 首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2. 专业基础课程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3. 与所填报第一志愿方向相关课程成绩高者优先;

4. 仍无法确定的,由艺术设计学院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五、志愿分流方式

专业分流小组根据学生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计划控制、统筹调剂的原则进行分流。

具体方式如下:

1. 第一志愿填报某专业方向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方向计划人数的,学生直接分流至第一志愿所填报方向;

2. 第一志愿填报某专业方向的人数超过该方向计划人数的,按照学生绩点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分流,直至该方向计划人数满额;

3. 第一志愿未能满足的学生,进入第二志愿分流程序

4. 第二志愿填报某专业方向且该方向尚有空余名额的,按照学生绩点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分流;

5. 两个方向分流后仍未确定方向的学生,由专业分流小组根据各方向剩余名额、学生绩点排名及教学资源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6. 专业方向分流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按照最终分流结果进入相应专业方向学习。

、其他说明

1. 学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方向志愿填报。逾期申报或不申报者,视为放弃自主选择权,由专业分流小组统筹分配至相应专业方向。

2. 学生应认真了解公共和工艺方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习内容和发展方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报志愿。

3. 因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降级、交流学习等学籍异动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专业方向分流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4. 因降级、休学期满复学等原因进入2024级公共艺术专业学习的学生,如学籍异动前已完成专业方向分流,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分流;如学籍异动前未参加专业方向分流,须参加本次专业方向分流。

5. 专业方向分流结果确定后,学生原则上不得变更专业方向。

6.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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