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实习经费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
监督电话:5975003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指导教师 姓名 |
李映彤 共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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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班级 |
22工艺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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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
市外(16人): 周若琪、易璇、赵晨雨、谭玺、张宇、王嘉怡、孟李慧、胡安琪、任怡培、夏雨晴、熊佳美、金玉琳、杨小雪、李国栋、李吻怡、吴安琦 市内(6人):谢小月、王子璇、刘文玉、李雯萱、张欣凝、匡文青 共计2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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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类型 |
√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 (请在相应类别前中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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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地点 |
市外: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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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起止日期 |
2024年10月20日 至2024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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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账目 |
类别 |
学生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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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交通费 |
火车:1人×664.5元/人=664.5元(凭票据报销) 1人×397元/人=397元(凭票据报销) 汽车:1人×758元/人=7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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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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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市外教师:1人×13天×120元/人·天=1560元(凭票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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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
市外教师:1人×15天×80元/人·天=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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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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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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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市外学生补助:16人×600元/天=9600元 市内学生补助:6人×225元/人.天=1350元 |
市外教师门票:1人×200元/人=200元(凭票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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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实际发生费用合计 |
10950 |
477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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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拟报销费用小计 |
10950 |
477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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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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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报销金额 |
15729.5元 |
学院经费主管:学院审核人: 指导教师:
教务处审核: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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