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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来源: 日期: 2018-05-05 00:00:00 浏览: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

 

一、项目概述: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是湖北工业大学获批的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本项目旨在深化古陶瓷修复理论知识体系,壮大古陶瓷修复人才队伍,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陶瓷修复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造型能力和较高的陶瓷文物修复技能;能够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考古与研究、高校文物保护修复专业等部门从事陶瓷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概况:

1.项目主办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2.项目承办单位: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

3.培训对象:有一定陶瓷文物修复基础的从业者或研究人员

4.培养方式:采取集中面授、实践指导、交流考察等多种形式

5.培养人数:30人

6.培训时间:总时长为70天,分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理论和基础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第二阶段为技术培训、实践创作及作品展示,安排40天。

7.集中培训地点:湖北武汉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三、招收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艺术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诚实守信,未受过重大处分。

3.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不少于30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四、教学计划(总培训时间为70天)

1.第一阶段:集中授课(2018.6.18——2018.7.18)

通过论坛、课程教学、考察实习、创作实践以及综合评审等多种手段,提升学员的陶瓷文物保护修复理论涵养,使之能较好掌握陶瓷器文物清洗、脱盐、粘接、补配、作色等技能。培训结束后,每人能独立完成1-2件陶瓷文物本体保护修复;提交至少1篇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学术论文。

2.第二阶段:创新实践与作品展示(2018.7.19——2018.9.30)

  2018.7.19—2018.7.26学员在专家的指导下,创新实践,完成第1件修复作品,并在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进行“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学员陶瓷修复作品汇报展;

2018.8.17—2018.8.24学员在专家的指导下,创新实践,完成第2件修复作品,并在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举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学员陶瓷修复作品第二次展览;

2018.9.14—2018.9.21 在湖北省博物馆举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学员陶瓷修复作品第三次展览,向社会各界同仁展示本次培训成果,并为学员同文博界及艺术市场建立联系。

五、主要授课专家教师

本项目立足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和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的现有师资力量,充分发挥与中国文物协会文物修复专业委员会及各国家级文物保护专业机构的良好技术合作关系,组织古陶瓷修复的权威专家进行教学,主要成员包括:湖北工业大学艺术硕士MFA导师、湖北省文物交流信息中心副主任李奇,古陶瓷修复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教授蒋道银,首都博物馆文物保护修复中心陶瓷组首席专家吕淑玲,浙江省博物馆古陶瓷修复专家楼曙红,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古陶瓷修复专家高桂林,上海古陶瓷修复专家于爱平等。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进行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只包含往返汽车票和火车票)、住宿费、伙食费、考察费用、作品集、展览作品运输及包装、修复工具及材料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七、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八、培训结业

本次项目以学员作品集和由学员提供的高规格参展作品进行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九、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将在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表可在官网下载。申请者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个人艺术简介、古陶瓷修复履历及获奖证明给项目工作组。

2.提交材料

  ①如实填写国家艺术基金《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②本人最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照片、单位出具脱产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照片;自由职业者需提交个人签名的证明一份;在校学生需提交院校加盖公章的证明。

  ③本人近年创作的艺术作品集或本人独立修复的古陶瓷器前后对比高清像素照片集。

3.提交方式

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X省X市X单位X人报名表”),发送至国家艺术基金《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项目组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153991477@qq.com

4.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过时不受理。录取学员名单于2018年5月28日前由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届时请报名学员注意查看。

十、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经专家审核后择优录取。入选学员通过邮件、入学通知书方式通知,并于指定日期到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报到。收到录取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十一、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所有。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戚老师 13986246757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戚振宇(收)  

邮编:430068

  

  报名表附后

 

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古陶瓷修复青年人才培养》 招生简章.docx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