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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践行十九大,平凡岗位创业绩”暨“寻找身边的典型”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17-11-08 00:00:00 浏览:

关于开展“学习践行十九大,平凡岗位创业绩”暨“寻找身边的典型”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榜样的带头引领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学习践行十九大,平凡岗位创业绩”暨“寻找身边的典型”推荐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典型表现:

1、近年来,既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又服从学院安排承担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事务;既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又在某一方面、某一时间、某一场合,体现了一名教师的责任和担当、爱心和付出。

2、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的好典型;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中的好典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好典型;在平凡的工作中尽职尽责的好典型;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好典型等等。

3、事例不论大小,付出不论多少,身份不论高低,只要是积极向上、案例真实,都是典型的范畴。

三、推荐方式:

(一)自荐。教职工本人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书记自荐。

(二)互荐。教职工之间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相互推荐。

(三)支部推荐。党支部书记主动了解、掌握并推荐。

(四)学生提名。在全体学生中可以个人名义或班级(团支部)名义提名推荐。

四、推荐步骤

(一)广泛宣传(11月上旬)。下发“寻找身边的典型”活动通知,在教职工、学生中广泛宣传,通过学院网站、电子屏、横幅、海报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鼓励全院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推荐舆论氛围。

(二)推荐提名(11月17日前)。学生提名推荐的,由学工办负责收集汇总。其他三种方式产生的推荐对象,由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负责收集汇总。汇总以表格形式报学院党委。每位被推荐对象应有简单素材及主要事迹描述。

(三)材料撰写(12月20日前)。学院经汇总、整理、筛选后,确定正式名单,反馈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组织人员和力量进行采访、撰写,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四)学习宣传(12月-2018年)。学院党委对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宣传册、展板、学院网站等形式宣传典型事迹,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学校评先工作中优先推荐考虑,让典型事迹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为学院发展工作注入强大的动力。

五、工作专班及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

组长:黄建雄  周峰

副组长:汤伟琼

成员:王敏、袁丰、魏正聪、季芳、程亚军、董卫中、徐海艳、许潇丹、杨琴、刘晶晶

联系人:徐海艳

(二)工作要求:

1、发现、宣传学院教职工先进典型,是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掌握情况,主动推荐,积极宣传。

2、推荐过程要严谨规范,推荐、提名环节要做到学院师生广泛知晓,事例客观真实,增强推荐活动的公信力,在教职工中形成“人人学习典型,人人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

3、把发现、推荐的过程,作为提升自我认知、增强教师交流、增强凝聚力的过程。

特此通知。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