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资料下载

艺术设计学院



人才培养

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制度流程 > 工作流程 > 正文

艺术设计学院在校本科生办理翻译材料盖章流程
来源: 日期: 2017-12-15 00:00:00 浏览:


艺术设计学院在校本科生办理翻译材料盖章流程(2017.12)


    申请人如需除中文外其他语种的证明或材料的,需持中文原件翻译公司翻译或者自行翻译。(学校规定:如找翻译公司翻译的,需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资质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自行翻译的需前往市级以上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持学生证、中文和翻译材料到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办公室(4C-307)核实并盖章,如还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请到教务处学籍办公室(行政楼B座121)办理。


    注意:艺术设计学院属于二级学院,对外必须盖学校的公章。另如需学校抬头材料的请根据原件自行制作,再到学院或学校核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