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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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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环艺1班、23环艺2班考察公示表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日期: 2024-05-21 14:12:02 浏览:

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实习经费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5212024524

监督电话:5975003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指导教师

姓名

市外: 刘显波 共计1

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班级

23环艺123环艺2

学生

姓名

49人):宋咸政 周汉超 严子奡 张付磊 叶思远 邵靖喆 耿子昂 万斌斌 孟影 张梦莹 何雅璇 赵秋语 孙佳欣 李姿 易雨欣 高若菲 钟坤辰 张欣雨 王诗宇 王逸纯 杜瑞雪 彭晓玉 王珂宇 梅煜琪 刘雨萱 郭青梅 高源 王镜禹 尹宇轩 李东林 李雨昕 陈欣 陈诗莹 王瑾懿 邓涵予 李有容 刘天添 陈雨萱 肖瑶 杨思婕 林洋洁 张灿 陈文静 明琳 陈宝倩 夏琦 陈忞 刘晨茜 罗萌

市内(1人):刘君怡

共计 50

实习类型

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  (请在相应类别前中打)

实习地点

市外:安徽省黟县南屏写生基地 市内:市内风景区

实习起止日期

20244152024424





实习账目

类别

学生

教师

长途交通费


市外教师:1人×500/

+200/=700凭票据报销

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


市外教师:1人×9×120/人·天=1080

伙食补助费


市外教师:1人×10天×80/人·天=800

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费



招待费



其他费用


市外学生补助:49×600/.=29400

市内学生补助:1×225/.=225

门票 200

总计

实际发生费用合计

29625

2780

其中拟报销费用小计

29625

2780

已借款金额


实际报销金额

32405元

学院经费主管:   学院审核人:   指导教师:


教务处审核: 学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