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实习经费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5日
监督电话:5975003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指导教师 姓名 |
市外:冯超 共计1名 |
||||||
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班级 |
23公共2班、23视觉2班 |
||||
学生 姓名 |
市外(57人): 23公共2班(26人) 李慕、吴昊、万昊阳、柴梦松、王希睦、李可可、刘乐双、刘悦晗、 章紫涵、唐雅馨、刘心茹、王子茹、邱晓彤、陈熙柔、涂思源、李诗彤、董纪萌、齐海然、吴岑雪、王涵璐、周乐、黄婧涵、李砚秋、杜阎如玉、孙琼瑶、容境谦 23视觉2班(31人) 刘一宁、俞成翔、刘诗航、彭子俊、李欣键、曹烜、许永萱、丁叶、刘凡凡、郁舒寒、吴奕瑄、 汤子逸、杨雨姗、盛雅婷、刘雅婷、李宇、严欣、李宇涵、王珊、陈翀羽、宁芷彤、黄佳玥、 朱还珠、翟炜娜、陈紫萱、周梦瑶、赵文源、马嘉欣、廖姝彦、朱依文、张知悦 共计 57名。 |
||||||
实习类型 |
√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 (请在相应类别前中打√) |
||||||
实习地点 |
市外:安徽黟县西递 |
||||||
实习起止日期 |
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24日 |
||||||
实习账目 |
类别 |
学生 |
教师 |
||||
长途交通费 |
汽车:1人×500元/人=500元 |
||||||
市内交通费 |
|||||||
住宿费 |
市外教师:1人×9天×120元/人·天=1080元(凭票据报销) |
||||||
伙食补助费 |
市外教师:1人×10天×80元/人·天=800元 |
||||||
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费 |
|||||||
招待费 |
|||||||
其他费用 |
市外学生补助:57人×600元/人.天=34200元 |
市外教师门票:1人×200元/人=200元(凭票据报销) |
|||||
总计 |
实际发生费用合计 |
34200 |
2580元 |
||||
其中拟报销费用小计 |
34200 |
2580元 |
|||||
已借款金额 |
|||||||
实际报销金额 |
36780元 |
学院经费主管: 学院审核人: 指导教师:冯超
教务处审核: 学生代表:黄佳玥、齐海然
上一条:22广告1班设计采风考察公示表